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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体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穗体法宣 发布时间: 2021-01-14 18:01:5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2020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将依法行政与体育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将立法、普法、守法、执法、监督紧密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法律制度赋予我局的各项行政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体育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议题,并带头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强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态度贯穿于体育日常工作当中。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日常办事机构。及时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部署、研究、解决局系统法治工作事项、问题,明确法规宣传处负责人全程参加局长办公会所有议题。注重法治队伍建设,在局系统有计划选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工作队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开展述职述廉述法工作。

  (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承接省级事权下放的同时,面对转变政府职能、放权强区改革的新要求,积极推动将适合属地管理的事权下放至区体育部门行使。认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及后续工作,按照全省体育系统统一要求,系统梳理和改进政务服务事项,各事项均由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化,电子政务覆盖率达100%。我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充分运用“群体通”平台开展体育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

  (三)加强制度化建设,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要求。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等工作。我局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坚持“成熟”标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充分酝酿、认真起草,再由起草部门提交局法制部门统一审核、修改,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再报市司法局统一审查。

  (四)依法科学决策,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我局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各阶段工作。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及有关体育行业协会均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要求,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跟踪考察,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

  (五)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在放权强区下放事权基础上,梳理执法权责,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市统一平台公布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制定印发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组织实施。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和本单位经济、管理法律事务的具体责任。

  (六)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作用,维护司法权威,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深入现场,认真分析,有理有据,及时作出复议决定,争取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结。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开展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将之制度化、经常化,注重学习质量和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各项评选活动以及提拔、任用的考核条件之一。创新普法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效果。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提升普法效果,真正让民法典成为干部职工开展日常工作的重要行为规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八)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用法治手段保障脱贫攻坚。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印发疫情防控系列文件,发放疫情防控相关法规文件汇编,依法指导场馆有序开放,加大体育惠民,落实暖企政策,做好服务保障。相关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常态化防控落实到位。我局在对口帮扶工作中,坚持精准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用法治手段保障脱贫攻坚,用合同方式落实扶贫项目,制定奖补政策鼓励稳定脱贫,向贫困户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对重大投资项目坚持按程序公开公示,重大事项经过会议决议,得到了镇村干部和群众的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近年来,我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观念不断提升。但工作中,“法治是法治,工作是工作”的狭隘观念仍有存在,依法办事的观念仍需进一步深入人心。近年来,局系统注重法治队伍建设,有计划选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工作队伍。但法律人才总体缺乏的情况仍未根本改观,法律人才在局系统各单位、岗位分布仍不够均衡。

  (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方面。经过历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削减和下放了一大批包括行政许可在内的行政权力事项。但管办分离工作仍需提升,与方便群众办事、就近监管的要求相比,仍有进一步下放事权的必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仍需不断强化,与市民群众网上办事的需求相比,事项的智能化、信息化仍需提升。

  (三)加强制度化建设,依法科学决策方面。《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实施多年,局系统的文件规范意识比较强,不存在随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规划性仍需加强,文件的酝酿、起草工作时间需要进一步缩短,重大行政决策需进一步着力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的作用。

  (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局系统个别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以审核合同为主,参与单位日常事务较少的情况仍然存在。体育行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进校园、进基层等需进一步深入,普法形式不够多样化,以案释法活动应进一步丰富形式和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法律素质和能力,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局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将法律顾问服务与日常学法相结合,加强以案释法,加强学法活动的多样性、实效性。将与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业务基本功进一步抓牢抓实。单位领导进一步主动研究法律问题,布置法治工作,过问和解决法律纠纷。进一步注重法治队伍建设,有计划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局系统法律、经营、管理、场馆开放等各岗位。加强局系统法律和其他专业人才的交流,进一步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务,既熟悉经营管理又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人才队伍。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基层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加强执法培训和信息交流。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改革和法规依据变动情况,及时梳理和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及权责清单,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时效性,及时修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发挥专家咨询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程序要求。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各项工作,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解决争议和纠纷。

  (三)进一步发挥常年法律顾问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落实局系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考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及参谋、助手作用,实现重大经济和法律问题首先咨询法律顾问,重要谈判和合同签署必须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预先防范合同风险,杜绝合同订立违法行为,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及时主张权利和处理纠纷,落实合同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促进日常经营管理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杜绝、减少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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